皖建协〔〕17号
关于做好年度省建造师协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号)要求,现就做好年度省建造师协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我会于年8月份正式启动职称评审工作。各会员企业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职称评审材料的申报准备工作。
1、申报对象:安徽省建造师协会内民营企业,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非民营企业及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参加协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2、申报范围:本协会内民营企业建设工程专业(具体专业可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安徽省建造师协会端口对应专业点选)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3、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起止日期为年8月10日至年10月31日止,会员单位网上审核并上报的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4、申报程序:按照省人社厅工作部署,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登陆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专栏后,请先在网页右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申报人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按照职称申报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谨慎选择申报专业。
(2)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业绩成果、论文等申报材料。通过参加非社会化评审等途径取得的职称,在申报社会化评审时,降一级使用。
(3)凡上传的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报送单位印章,并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对篇幅较大较长、不便于上传的业绩材料(涉密资料)可另行报送纸质材料,禁止多头申报。
(4)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材料真实可靠,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业绩成果材料应突出代表性,对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并记录期3年。
二、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
申报人及所在用人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申报的材料、证件要严格审查,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审核责任,按照“谁受理、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核关。
三、继续教育学习情况
1、在上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前。须经协会职评办对继续教育学时审核认定。
2、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66号)要求,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仍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每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专业科目由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的方式进行。我会经人社厅批准于年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年参加申报我会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满足个学时(其中专业课个学时、公需课90个学时)即可。年专业课继续教育学习方式采取线上和线下培训学习方式进行,凡会员单位参加我会年度职称评审的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自愿参加线下线上专业课学习,经线下培训考核合格颁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认定60学时。公需课学习,请参照省人社厅皖人社秘〔〕66号文件执行。
四、破格申报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13号)要求,按照年省住建厅调整后的评审标准条件规定,对于毕业后长期在省建造师协会所属民营企业工作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没有参加申报过初级职称评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经省建造师协会职称评审办公室审核同意,可不受学历、资历、继续教育等条件限制,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按其荣誉、学历、资历和工作实绩等,破格申报工程师职称。破格申报工程师职称须填写《破格申报人员审批表》。
五、社保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须提供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且提供的社保证明应和申报单位一致。
六、评价方式
年度职称评审,主要按照线上申报、资格初审、材料审阅、专家评议、专家投票表决等程序进行。将实用新型专利作为主要业绩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转系列转专业申报(同级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律参加现场面试答辩,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份,面试答辩内容主要围绕申报人撰写的论文、技术报告或业绩进行命题,主要测试其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为一道题,答题时间十分钟。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答辩合格者(满分分,60分为合格),方可提交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
七、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元/人,初级元/人,现场面试答辩费为元/人。以上费用均由各单位统一收取、集中缴纳。
八、面试人员纸质材料申报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淝河路淝河大厦A座室安徽省建造师协会职称评审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协会职评办-
联系人:牛勇;吴玉
十、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
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2、年度申报省建造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3、单位公示证明
4、破格申报人员审批表
5、转系列(转专业)申报人员审批表
6、安徽省建造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
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
抄报:省人社厅专技处、省住建厅人教处
安徽省建造师协会年08月0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