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市场监管12315消费投诉举报分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年1月份,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37.95万元,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投诉概况

(一)消费投诉举报咨询占比

年1月,全市平台共受理投诉件,占受理总量的29.94%;受理举报件,占受理总量的3.70%;受理各类咨询件,占受理总量的66.36%。其中,热线接收投诉举报咨询件,占受理总量的47.44%;投诉举报中心接收投诉举报咨询6件,占受理总量的37.21%;互联网平台接收投诉举报件,占受理总量的15.35%。

全市年1月份消费投诉举报咨询受理情况数值图

(二)消费投诉举报受理地区分布

天长市、琅琊区、全椒县为受理投诉举报区域前三位。投诉举报具体受理情况如下:天长市市场监管局件、琅琊区市场监管局件、全椒县市场监管局件、凤阳县市场监管局件、南谯区市场监管局件、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件、明光市市场监管局件、定远县市场监管局件、来安县市场监管局88件、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15件。

全市年1月份消费投诉举报咨询受理情况区域分布图

二、消费投诉分析

(一)商品类投诉分析

年1月份,滁州市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共受理商品类投诉件,占投诉总量的74.39%。其中投诉类别前五位是食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含通讯工具)、服装鞋帽类、家居用品类、烟酒饮料类。

食品类投诉件,占商品类投诉的31.16%,主要反映了购买到过期变质食品、食品里有异物、计量不准、无照经营等问题。家用电子电器类(含通讯工具)投诉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2.74%,主要反映了家电质量、商家不履行退换货约定、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家居用品类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1.91%,主要反映产品质量问题,商家不履行“三包”责任、不履行承诺、售后维修拖延问题。烟酒饮料类投诉60件,占商品类投诉的5.58%,主要反映了商品质量问题、店家虚假宣传、不履行承诺约定等问题。

(二)服务类投诉分析

年1月份,滁州市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共受理服务类投诉件,占投诉总量的25.61%。其中,餐饮和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三名。

餐饮和住宿服务45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2.16%,主要反映商家不履行承诺,菜品中有异物,卫生差,欺骗消费者等问题。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投诉42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1.35%,主要反映了充值卡退费、商家未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问题。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类投诉32件,占服务类投诉的8.65%,主要反映了商家不履行合同约定、商家虚假宣传、预付卡退费等问题。

三、消费举报分析

(一)举报类型分析

年1月份,滁州市热线共受理商品类举报件,占举报总量的93.30%。服务类举报12件,占举报总量的6.70%。

(二)举报热点问题

年1月份受理举报中,举报问题前三位是广告违法行为(86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26件),食品问题(24件)。

全市年1月份消费举报问题分类图

(张稚通讯员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李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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