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财政部网站
近年来,马鞍山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将马鞍山打造成为长三角“白菜心”这一发展定位,履行财政职责,调动财政干部主观能动性,统筹各项财政资源,努力创优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为建设新阶段“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做好财政支撑。
一、主动服务落实举措。认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深入学习相关培训内容,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进行重点解读,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双招双引”方面的基本业务素养;加大产业政策宣传及时对付资金,会同市经信局、科技局等市级主管部门积极做好对企业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年共发放产业政策汇编约本,进一步提升企业对全市产业政策的理解和熟知度,帮扶企业更好地争取各项惠企奖补资金,年全市共兑现金融、科技、人才、专利、企业转型升级、现代农业、战兴基地、再生资源奖补政策资金8.86亿元;强化企业包保服务责任落实,将包保企业任务分解至局领导班子成员,并安排具体科室负责与企业对接,积极推进企业问题协调解决;开展企业失信信息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将“四送一服”双千工程与企业行政处罚失信信息信用修复专项相结合,主动送“信用”进企业。
二、持续减免降低成本。全面落实各项降费政策,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马鞍山市对所有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一律不再征收;对于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严格按照要求予以减征,年以来累计推动减免各类涉企收费.52万元;及时退付各项应退收入,为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六保”任务,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要求,督促各执收单位加快办理应对疫情防控的收费基金减免、教育收费和租金减免等非税收入退付,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经统计,年共退付各项应退收入0.8亿元;开展收费减免落实情况检查,组织开展了违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年以来落实有关涉企收费政策的情况,重点聚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以及乱摊派等问题。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各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
三、创优环境深度融合。围绕市场逻辑、资本力量、平台思维,从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精准服务企业主体及加大财政支持等方面,促进马鞍山市财政金融政策深度融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降低企业上市挂牌成本,支持修订企业上市挂牌金融奖励政策,提高企业上市奖励标准,不断优化马鞍山市上市企业孵化环境;支持设立政府引导母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支持设立政府引导母基金,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和其他国家重点支持行业,助力推动马鞍山市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持续优化创业环境,发挥财政贴息作用,推动金融机构积极投放创业担保贷款,鼓励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截至年低,全市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笔,各级财政贴息万元,累计推动金融机构投放贷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