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风景区管委会规土处、黄山高新区管委会住建局、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规建局,各区县住建、城管、房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函〔〕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黄人社秘〔〕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年度建设工程中、初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黄山市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省住建厅、省人社厅《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建人〔〕87号)规定的适用范围、基本条件、资格及能力业绩条件等要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评审。
二、有关要求
(一)准确把握申报相关要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应在符合申报范围的基础上,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建人〔〕87号)以及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职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对照《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材料申报参考指引》、《建设工程项目规模认定参考标准》提交相关业绩材料。
(二)关于任职、聘任和考核年限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的申报人员,时间计算至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三)关于取得职业资格人员申报职称。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7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67号)、《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规〔〕3号)等文件精神,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应职业资格且被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按对应的相应专业和层级职称,持证书直接申报。
(四)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制度。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材料真实可靠。申报人及所在用人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申报的材料、证件要严格审查,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5号)等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个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三、申报程序
年全市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按照隶属关系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申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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