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切实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学习服务环境,提高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安徽省人社厅通知做好全省继续教育工作。
1、培训对象
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2、培训内容
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专业科目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等环节,年度全省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确定为:数字技术与安徽数字经济发展;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科技创新驱动引领安徽“三地一区”高质量发展;弘扬时代精神,凝聚前行力量;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1个专题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
3、学习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足不出户随时登录平台采用网络在线的方式进行相关科目的学习。
4、学习时间
公需科目截止年3月31日
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个人安排自主选择时间报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在线上完成培训内容的学习,考试合格后可在继续教育培训平台下载相应学时电子证书。
5、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