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
根据《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度第一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社工评〔〕1号)要求,以及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年度第一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河南省内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颁发的年、年及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评审组织
结合我省实际,本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面试答辩等评委会相关工作。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办公室在省民政厅)负责我省申请人的材料初审、评审场地安排、评审结果公示、结果报送及证书发放等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全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全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和评审结果公示等工作。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于年4月11日前登录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