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疫情防控紧急提示
根据国家卫健委7月26日通报,7月25日0时至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76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36例,本土病例40例,其中江苏39例(南京38例、宿迁1例),辽宁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4例,其中境外输入20例,本土4例(江苏1例,安徽芜湖1例,广东1例,四川1例)。为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7月10—20日进出南京禄口机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地区的来(返)池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分别在第1、4、7、14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近14天内到过南京禄口机场,未进入航站楼的人员居家健康监测14天,分别在第1、7、14天自行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7月17日以来,自芜湖市来(返)池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告,配合属地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三、疫情发生地低风险地区来(返)池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
四、近期我市市民如非必要,不要前往南京市、宿迁市、芜湖市、马鞍山市和县等地及其它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必须提前向所在单位、社区、村申报;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返池时务必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宾馆饭店、景区景点、园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和各类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体温、扫码验码通行等措施。
六、从严控制大型会议、展会、考试等聚集性活动,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大型会议或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方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向当地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报备,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尽量采取视频或录制方式举行。
七、全市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不得接诊、收治发热患者,对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要详细登记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和流行病学史等信息,并通知所在社区(村)防控工作负责人,按要求规范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八、药品零售企业(零售连锁药店)必须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等药品的人员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并及时报告当地监管部门。
九、请广大市民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医院发热门诊进行就诊,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池州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办公室
年7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
疫情发生地来(返)马人员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新冠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防范疫情输入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发生地来(返)马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疫情发生地来(返)马人员须提前24小时或到达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告,并自觉接受管理。
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地区、7月10—20日进出南京禄口机场的来(返)马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第1、4、7、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近14天内到过南京禄口机场,未进入航站楼的人员居家健康监测14天,第1、7、14天各自行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疫情发生地低风险地区来(返)马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
五、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每日或频繁往返疫情发生地的人员,近期选择一地工作或生活。确需往返的,可持居住地社区有效证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绿码通行。
六、根据非必要不出行的原则,市民近期不要前往疫情发生地。确需前往的,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要前往人群聚集和密闭场所,返马时务必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请广大市民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医院发热门诊进行就诊,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马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年7月24日
本文来源: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