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网消息:根据评审工作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家“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名“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名单和后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11月20日至年11月2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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