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我市高中教师人才队伍结构,加快推进桐城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年度安徽省桐城市高级中学面向高校引进人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党管人才;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三)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引进计划
年度安徽省桐城市高级中学面向高校共计划引进人才30名,具体岗位信息及引进条件详见《年度安徽省桐城市高级中学面向高校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
(一)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六所教育部直属的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职专升本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等学校的毕业生。
四、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信息表中“30周岁以下”,即“年3月3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方式和程序
此次引进人才工作在年安徽省桐城市高级中学面向高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择岗和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自2月22日起同时在桐城市教育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