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们好,继重庆和内蒙古两地的年一造补考安排后,不少伙伴后台留言,大多都是在询问其他地区有关补考的消息。青海、四川巴中、安徽淮北、福建、新疆5地应邀而出,发布了各自关于补考安排的公告。我们一起来看!
01青海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3号)文件要求,青海考区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6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将于年度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3月25日
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月26日
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3月25日
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3月26日
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3月25日
上午9:00-11:30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3月26日
上午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
4月8日上午
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
下午
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
(各专业具体考试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五)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4月22日
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6:30建设工程计价
4月23日
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六)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
6月17日、18日举行。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时间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二、补考人员确定及补考成绩管理
补考人员确定:补考人员为各项考试已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其中,决定不参加补考的,须于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暂不进行确认),确认完成后将统一安排退费,已缴费用全额退还至原付款账户;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需操作。
补考成绩管理:补考人员取得的考试成绩按照年度考试成绩进行滚动管理。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以上6项考试准考证打印开始时间均为考前四天,请考生及时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附件请进入原文链接查看:
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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