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5月18日
根据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全省16个市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一
地区人口
16个市中,常住人口超过万人的市有2个,在万人至万人之间的市有8个,少于万人的市有6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五位的市合计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比重为52.90%。
表2-1各地区常住人口
二
地区人口变化
与年安徽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6个市中,有6个市常住人口增加。分别为:合肥、阜阳、亳州、蚌埠、芜湖、滁州,分别增加人、人、人、人、人、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市常住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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