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5月18日

根据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全省16个市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地区人口

16个市中,常住人口超过万人的市有2个,在万人至万人之间的市有8个,少于万人的市有6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五位的市合计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比重为52.90%。

表2-1各地区常住人口

地区人口变化

与年安徽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6个市中,有6个市常住人口增加。分别为:合肥、阜阳、亳州、蚌埠、芜湖、滁州,分别增加人、人、人、人、人、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市常住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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