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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农村版
本报首席记者张玉芳
近日,我省种粮大户纷纷反映,受国际环境、疫情防控形势等影响,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备货资金压力较大,呼吁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各项补贴,解决大户春耕备耕资金需求。针对此,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该厅已将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2.2亿元下达市县,并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相关补贴政策仍延续上年。
补贴对象:为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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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涡阳县就规定:补贴对象为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已流转土地的农户与流入方不得同时享受补贴。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
补贴依据:为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等;
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结合资金额度、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县域内保持一致;
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等方式,依规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重点’